领取残疾养老金后,精神上和经济上都会更加稳定,更容易专注于治疗和康复。
此外,即使是领取残疾养老金的人,很多人也在工作并获得收入。
然而,在领取残疾养老金的同时工作时,令人关注的是关于“抚养”的问题。
“领取残疾养老金的人可以被抚养吗?”
“需要脱离抚养的条件是什么?”
本次文章将解决上述疑问,请参考。
1.残疾人在领取残疾养老金的同时可以被抚养的条件

残疾人在领取残疾养老金的同时可以被抚养的条件是“残疾养老金和其他收入合计不满180万日元且低于被保险人年收入的一半”。
通常,社会保险的被保险人的抚养者条件是“属于同一家庭的情况下,年收入不满130万日元且低于被保险人年收入的一半”。
然而,对于60岁以上或符合领取残疾厚生养老金条件的残疾人,年收入限制放宽至不满180万日元。
因此,领取残疾养老金的同时工作是完全可能的。
例如,若被认定为残疾养老金3级,最低保障金额为每年596,300日元,月平均为49,691日元。
在这种情况下,抚养内的工作年收入为1,203,700日元,月收入为100,308日元。
换句话说,领取残疾养老金3级的同时在抚养内工作的条件是月收入不满约10万日元。
不过,这仅是领取残疾养老金3级的模型案例,抚养条件会因养老金等级和领取金额而变化,因此,只要收入不满180万日元,即使领取残疾养老金,也可以工作并被抚养。
2.领取残疾养老金后脱离抚养的手续
2-1.社会保险的切换
如前所述,若残疾养老金和工作年收入合计超过180万日元,则必须脱离抚养。
脱离抚养后,需要将国民年金资格从第3号被保险人切换为第1号被保险人。
切换为第1号被保险人需要在市区町村窗口办理手续,收到“国民年金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后,自行缴纳国民年金保险费。
社会保险的切换期限为资格失效日起14天内,因此需尽早办理切换手续。
不过,如果可以加入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则需办理加入事业单位健康保险或厚生年金等社会保险的手续。
接下来,解释加入工作单位社会保险的条件。
2-2.加入工作单位社会保险的条件
兼职、临时工等劳动者,若每周的规定劳动时间及每月的规定工作日数超过正式员工的3/4,则成为社会保险的加入对象。
此外,即使工作时间未达到正式员工的3/4,若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也可以加入社会保险。
- 每周规定劳动时间20小时以上
- 预计连续工作超过2个月
- 月工资8.8万日元以上
- 非学生
- 在员工101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特定适用事业单位)
※2024年10月起,员工数51人以上的事业单位也适用
若可以在工作单位加入,则通过从工资中扣除的方式支付厚生年金保险和健康保险费。
社会保险的加入手续基本通过事业单位办理,因此不会太复杂。
3.脱离抚养后的国民年金保险费支付如何处理?

如前所述,脱离抚养后会产生国民年金保险费的支付义务。
但是,若残疾养老金达到2级以上,则适用“法定免除制度”,国民年金保险费将全额免除。
国民年金保险费的法定免除制度手续需要在市区役所或町村役场提交“国民年金保险费免除事由(适用・消失)通知书”。
此外,免除期间可以追溯适用,即使已经缴纳的保险费,如果符合免除条件,也会退还。
关于免除期间的老龄基础养老金金额,2009年3月之前的期间按每月的三分之一计算,2009年4月以后的期间按每月的二分之一计算。
也就是说,即使免除被认可,将来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减少。
不过,如果希望将免除期间的养老金补足为全额,可以在10年内补缴以增加老龄基础养老金的金额。
4.残疾养老金领取者可以享受的扣除

4-1.残疾人扣除的对象者
如果是残疾养老金领取者,或是与残疾人同一生活圈的配偶或抚养亲属,则属于残疾人扣除的对象。
残疾人扣除的对象分为“残疾人”“特别残疾人”“同居特别残疾人”三类,其定义如下。
残疾人的对象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 经儿童咨询所、智障者康复咨询所、精神保健福利中心、精神保健指定医生判定为智障者的人
- 根据精神保健及精神障碍者福利相关法律规定,持有精神障碍者保健福利手册的人
- 根据身体障碍者福利法规定,持有身体障碍者手册且被记载为身体有障碍的人
- 精神或身体有障碍且年龄满65岁以上,障碍程度经市町村长等或福利事务所长认定的人
- 根据战伤病者特别援护法规定,持有战伤病者手册的人
特别残疾人的对象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 被判定为重度智障者的人
- 身体障碍者手册等级为1级或2级的人
- 精神障碍者保健福利手册等级为1级的人
- 持有战伤病者手册,障碍程度为恩给法规定的特别项症至第3项症的人
- 根据原子弹被爆者援护相关法律规定,获得厚生劳动大臣认定的人
- 在该年12月31日的现况下,连续6个月以上因身体障碍而长期卧床,需复杂护理(若不接受护理则无法自行排便等的状态)的人
- 满65岁以上,经市町村长、特别区区长或福利事务所长认定的人
同居特别残疾人的对象者(※符合所有条件者)
- 与特别残疾人同一生活圈的配偶或抚养亲属
- 与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其他亲属之一常住同居的人
残疾人和特别残疾人是指本人为对象者,而同居特别残疾人则指抚养有残疾亲属的父母或同居家人。
4-2.所得税的扣除・抚养扣除
残疾养老金领取者或持有残疾人手册者的配偶、抚养亲属属于“所得税的残疾人扣除”对象者,可以享受一定金额的扣除。
残疾人扣除的分类及扣除金额如下。
| 分类 | 扣除金额 |
| 残疾人 | 27万日元 |
| 特别残疾人 | 40万日元 |
| 同居特别残疾人 | 75万日元 |
根据分类,扣除金额各不相同,扣除金额最大的“同居特别残疾人”扣除额为75万日元。
此外,所得税的残疾人扣除适用于没有抚养扣除的16岁以下抚养亲属的情况。
若对所得税的申报感兴趣,请查看
4-3.遗产税的扣除
遗产税的残疾人扣除是指,如果作为遗产继承人的残疾人在85岁以下,则可以扣除一定金额的遗产税。
扣除金额取决于继承者本人是“一般残疾人”还是“特别残疾人”。
关于一般残疾人和特别残疾人的分类,可以在国税厅网站上查阅,请参考。
接下来,看看遗产税扣除的计算公式。
一般残疾人“10万日元×(85岁−继承开始日的残疾人年龄)”
特别残疾人“20万日元×(85岁−继承开始日的残疾人年龄)”
将具体的继承年龄代入上述公式,扣除金额如下。
一般残疾人的情况
10万日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