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写过一篇关于涉及就业支持的残疾人福利和社会福利法人机构的文章,这是它的续篇。
关于“残疾人福利和社会福利法人的黑暗面”的文章可以从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社会福利法人的概况和特点,以及为什么会被称为有黑暗面。并探讨其原因。
1. 剥削那些“想为他人做贡献”的员工的人
在事业所工作的员工中,很多人真心希望能为就业支持事业所的使用者提供帮助,因此他们才能坚持下去。
正因为他们怀有“想为他人做贡献”“想为他人带来帮助”这样的纯洁而高尚的想法,才会每天为来到事业所的人们着想。与此同时,虽然希望只是少数,但也有一些人是与管理层勾结(或被威胁)为利益而工作的。
包括之前所写的内容在内,
杂项收入是税法中最容易被征税的类别。
※关于工资的概念和特点,请参阅
从Ayumi的角度来看,国家和政府可能会认为,既然通过税金提供支持,那么就请通过税金来缴纳。
2. 社会福利法人和就业支持事业所的不良行为是什么?
在不良的就业支持事业所中,即使没有明确的事业理念等也会设立。没有进行设备投资,聚集缺乏知识和经验的职员,削减人力成本,让残疾人不问意愿地进行短时间(1〜5小时左右)的工作。
有时甚至让使用者来所后什么也不做,仅在事业所内待短时间的情况也有。即使事业收入不到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一半,也通过残疾人福利服务补助费和特定求职者雇用开发助成金(特开金)支付给残疾人的最低工资和工资等,剩余的作为利润。
在恶劣的情况下,特开金的领取结束后让使用者辞职,再引入新的使用者重复领取特开金的案例也存在。
就业支持A型和B型事业所需要雇用服务管理责任人和生活支援员等福利专业人员。还需要配置进行技术指导的职业指导员(A型为必需)。租用办公室的租金和设备费用也是必要的。此外,与销售相关的销售管理费用也是必要的。
作为这些事业所运营的预算,每位残疾人每天约有6000日元的补助金。如果雇用20人,按每月工作22天计算,即使考虑到有人休息,每月约为250万日元。
补助金不按劳动时间比例而是统一发放,因此即使残疾人仅在事业所待1分钟,也会发放约6000日元。因此,有些事业所仅为了补助金而收留残疾人,实际上没有就业的情况也出现了。
他们没有去拓展新业务的想法,也没有必要培养成员的成长。只要不考虑残疾人个人的能力、适性和愿景等,将其收留在事业所内,就能形成收益模式。
3. 就业支持A型事业所的部分情况是什么?
关于就业支持A型,在没有(或很少)工作的A型事业所中,使用者即使什么也不做,仅在那里待着,也能拿到最低工资。
那些正当认真运营事业所的地方,即使每天都认真完成客户交给的工作,时薪也是一样的。这种机制让诚实的人吃亏。
4. 就业支持B型事业所的部分情况是什么?
关于就业支持B型,工资的产生多为成果报酬。
实际发生过的情况是,接受100支圆珠笔100日元的订单,如果当天来所的人未能完成工作,谁来做?是员工。
而且往往没有加班费。这种剥削令人愤慨。即使不谈残疾人就业问题,也能看出雇用的愚行和意识的低下。
因此,社会上有“剥削残疾人”“以盈利为目的介入”“只把残疾人当作摇钱树”的说法,导致认真提供服务的事业所处于困境。
5. 最后
遗憾的是,Ayumi认为要消除这些不良的社会福利法人和就业支持事业所是困难的。国家和政治深深地介入其中,需要时间。但我认为可以减少它们的数量。
每个人的价值都能得到公正评价。正因为有残疾才有价值。只有残疾人才能发挥的价值。我们希望创造这样一个社会,并提供“基于无障碍认证的集客支持服务”。
我们以“增加人生的选择,创造平等的机会”为愿景进行活动。
如果您对Ayumi的活动感兴趣,请查看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