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3年(2021年)5月,残疾人歧视消除法的一部分被修改,自令和6年(2024年)4月1日起,民间企业也被法律要求提供合理便利。
此前,合理便利的提供义务仅限于行政机关和公共设施。
随着法律的修改,许多企业可能会对如何应对这一义务感到困惑。
本文将通过具体例子,详细解读企业在合理便利义务化过程中需要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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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残疾人歧视消除法?
残疾人歧视消除法是为了实现一个所有国民无论是否有残疾,都能互相尊重人格和个性,共同生活的社会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于平成25年6月制定,旨在推动消除因残疾而产生的歧视。
残疾人歧视消除法的正式名称是“关于推动消除因残疾而产生的歧视的法律”,主要要求禁止不当的歧视性对待,并提供合理便利。
该法不仅适用于行政机关,也适用于民间企业,这是其特点之一。
此外,当残疾人表示希望消除社会障碍时,在不造成过重负担的情况下,需要提供合理的便利。
关于残疾人歧视消除法的详细解读,请参考以下文章。
2.什么是合理便利?最简单易懂的解释
2-1.合理便利的含义
合理便利是指,为了让所有人无论是否有残疾都能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采取措施消除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障碍。
例如,对于健康的人来说可以轻松跨越的台阶,对于坐轮椅的人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因此,可能会出现不得不放弃进入商店的情况。
然而,通过在商店入口处设置坡道,或者让周围的人帮助抬起轮椅以跨越台阶等措施,可以消除这些社会障碍。
这些措施就是为了消除社会障碍的“合理便利”,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理念。
2-2.合理便利的对象是谁?
合理便利的对象残疾人如下:
- (重度)身体残疾
- (重度)智力残疾
- 精神残疾
- 发育障碍
- 由于其他身心功能障碍而长期在职业生活中受到相当限制,或难以从事职业生活的人
合理便利的对象残疾的定义很广泛,长期在日常和社会生活中受到限制的人都属于对象。
也就是说,法律中明确的残疾人(包括18岁以下的残疾儿童),不仅限于持有残疾人手册的人,还包括所有感受到社会障碍的身心有障碍的人。
此外,虽然不需要医生的诊断书来证明残疾,但在申请工作场所的合理便利时,可能会要求提供一份资料。
2-3.合理便利的范围
当合理便利的对象者提出希望时,需要提供合理便利。
此外,作为企业的合理便利,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 仅限于必要范围内的附带于原本业务的应对
- 是为了让没有障碍的人获得同等机会
- 不伴随业务或事业目的、内容、功能的本质性改变
在提供合理便利时,其提供不得造成过重负担也是一个要求。
例如,在餐饮店中,残疾人要求提供用餐帮助。
如果餐饮店以“用餐帮助不是业务的一部分”为由拒绝,则不被认为违反合理便利的提供义务。
合理便利是否构成“过重负担”,需要根据以下因素综合且客观地判断。
- 对业务或事业的影响程度
- 实现可能性的程度
- 费用和负担的程度
- 业务或事业规模
- 财政和财务状况
根据上述标准,在个别情况下需要做出适当的判断。
2-4.合理便利是任性吗?
合理便利不是在他人提供的基础上额外提供的东西,而是为了获得与他人理所当然享有的相同东西所需的措施。
这只是为了弥补社会或企业造成的差距,而不是任性。
更简单地说,合理便利是为了站在与他人相同的起跑线上所需的措施。
就像没有眼镜就看不见的人戴眼镜不是任性一样,为了弥补先天存在的差距而采取的措施和措施,绝不是任性,而是合理便利。
合理便利和任性的区别可以总结如下:
| 合理便利 | 任性 | |
| 意义 | 为了消除残疾人在社会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而进行的调整(主要目的是消除因残疾而产生的不利) | 优先考虑个人的舒适感和满足感的要求,与服务提供直接无关的东西(仅限于主观要求,没有具体依据) |
具体例子包括,上司指出问题时会感到萎缩,因此希望在传达时事先告知是什么指导是合理便利,而因为不喜欢被人指出错误而希望即使犯错也不要指出是任性。
如果想要获得合理便利,请谨慎判断,不要与任性混淆。
3.合理便利对民间企业义务化后会有什么变化?
自2024年起,合理便利对民间企业也义务化后,企业会受到什么影响呢?
在这里,我们将解读合理便利义务化的背景以及民间企业需要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3-1.为什么合理便利对民间企业也义务化?
此前,合理便利的义务仅限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等行政机关,民间企业仅为“努力义务”。
然而,2021年5月,参议院全体会议通过了对残疾人歧视消除法的修正案,自2024年4月1日起,民间企业也被要求提供合理便利。
义务化的背景之一是,对残疾的看法从“医学模式”转变为“社会模式”。
医学模式认为,日常生活中受到的限制是“由于个人的残疾或疾病”造成的。
然而,这种看法认为残疾造成的障碍是个人的问题,应该由残疾人自己解决。
而社会模式则认为,残疾造成的障碍是“整个社会的问题”,需要进行必要的便利和改进。
由于这种看法的变化,此次修正案将合理便利的范围扩大到民间企业也是其背景之一。
想了解更多关于医学模式和社会模式的区别,请参考这篇文章。
3-2.民间企业需要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合理便利在“残疾人歧视消除法”和“残疾人就业促进法”这两部法律中都有涉及。
在残疾人就业促进法中,民间企业在就业领域提供合理便利早已是法律义务。
也就是说,在雇佣期间,根据残疾程度提供合理便利,如工作内容和工作形式等,企业一直以来都有这样的法律义务。
此次修正案的重点是,不仅限于就业领域,民间企业在各个领域提供合理便利也被义务化。
例如,店员需要帮助坐轮椅的人拿取高处的商品,或引导视力障碍者到商品所在的位置等措施。
在需要合理便利的场合,需要根据个人的情况和环境、残疾的种类进行综合判断,并适当提供。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提供合理便利的义务仅在残疾人本人希望且不会对企业造成过度负担的情况下才会产生。
例如,因为有听力障碍就一开始就尝试用笔谈进行交流,可能不是本人希望的合理便利。
始终需要尊重残疾人的意愿,灵活应对。
此外,如果提供合理便利会对企业造成过度负担,向残疾人说明情况并考虑其他应对措施是有效的。
合理便利的关键是,在与残疾人和企业的“对话”中,双方共同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3-3.不提供合理便利会有惩罚吗?
此次在“残疾人歧视消除法”和“残疾人就业促进法”中义务化的合理便利,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
但如果对残疾人的不当权利侵害或歧视性对待在同一民间企业中反复发生,行政机关可以要求民间企业进行报告。
具体例子包括拒绝没有陪同人员的残疾人单独入店,不向残疾人介绍房产等。
如果在有这些事例且行政机关要求报告的情况下,企业未能报告或提供虚假报告,可能会被处以不超过20万日元的罚款。
参照:关于推动消除因残疾而产生的歧视的法律(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内阁府
2024年3月,作为知名轮椅网红的中嶋凉子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以下内容,引起了广泛反响。
久々に悔しい気持ちになった。
— 中嶋涼子®︎Ryoko Nakajima (@NakashimaMinion) March 15, 2024
今日は映画「#52ヘルツのクジラたち」を見てきたんだけど、トランスジェンダーの人が生きづらさを抱え差別を受ける話で辛すぎて発作起きるくらい泣ける映画だったんだけど、その後更に泣ける事があった。… pic.twitter.com/T1B54UR7n1
显然无法接受的事情不属于合理便利。
但需要在不过度负担的情况下进行以下应对:
- 向残疾人说明情况并考虑其他应对措施
- 在残疾人和企业的对话中,双方共同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 明确说明无法做到的理由,不做无根据的解释
作为教训,需要在不造成任何一方过度负担的情况下,通过对话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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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理便利的具体例子介绍
4-1.职场和学校中的具体例子
职场中的合理便利有以下具体例子。
- 为复职的精神障碍员工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 为行动不便的轮椅用户设置坡道或调整座位位置
- 为口头理解困难的智力障碍员工提供插图或照片的手册
- 与听力障碍员工通过笔谈、手语、沟通板等进行交流
职场中的合理便利已在2016年实施的“残疾人就业促进法”中被义务化。
不过,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哪些具体便利。
当残疾人表达合理便利的意愿时,需要在残疾人与企业之间进行对话,提供不过度负担的便利。
具体事例在厚生劳动省的“合理便利指引事例集”中有更详细的介绍。
学校中的合理便利具体例子如下。
- 允许听觉敏感的发育障碍学生使用隔音耳机
- 允许在上课时中途退出
- 允许在考试时单独考场考试
- 灵活安排教育课程和教材等
- 确保教师和支持人员
学校中的合理便利是根据2014年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由文部科学省在公立学校进行的指导和实施。
自2024年4月1日起,以下合理便利在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中都被法律义务化。
(1)在“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二十四条“教育”中,承认残疾人的教育权利,并为实现这一权利而确保包容性教育制度(inclusive education system)等,确保实现这一权利时提供“个人所需的合理便利”。
引用元:资料3:关于合理便利|文部科学省
4-2.餐饮店中的具体例子
在店铺中的合理便利具体例子如下。<








